探索酌情提出更大从宽幅度量刑建议
探索酌情提出更大从宽幅度量刑建议
2020-04-2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无论是涉疫刑事案件还是非涉疫刑事案件,凡是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都尽可能适用,且对非涉疫刑事案件或虽涉疫但犯罪较轻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的,探索酌情对其提出比正常状态下更大从宽幅度的量刑建议。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李刚说,对涉疫情刑案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与依法严惩并不矛盾,从宽是在依法严惩的基础上从宽,在体现严惩的前提下,认罪认罚比不认罪认罚得到的判决要轻缓。可酌情更大幅度从宽,包括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采取取保候审,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以及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等。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梅说,对于涉疫刑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其真诚悔过,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同时听取相关被害人或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影响不深的案件,在从严基础上,可以适当从宽;对于主观恶性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在适用认罪认罚时应从严把握从宽尺度。疫情防控期间,对那些初犯、偶犯,真诚悔过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更大从宽幅度的量刑建议,不仅有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提升对司法处理结果的认可度,消除社会戾气,也有助于缓解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压力。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威男认为,疫情防控期间,酌情提出更大从宽幅度的量刑建议应与特殊时期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责相适应。龙华区检察院在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幅度时,根据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犯罪手段、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把握,同时,根据不同诉讼阶段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和意义,综合考量确定从宽量刑的限度和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