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 将加快制订不动产登记法 不得通过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
自然资源部: 将加快制订不动产登记法 不得通过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
2020-01-0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郄建荣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就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部近日明确提出,要务必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得通过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自然资源部透露,将加快制订不动产登记法,明确电子登记数据和电子证书证明的法律效力,总结提炼各地便民利民、行之有效的创新实践,逐步形成完备的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体系。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近一年多来,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面启动,制度保障和工作基础不断加强,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全类型不动产登记尚未全面展开,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剩下的都是硬骨头。
针对这些问题,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要求,各地要紧盯明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的任务节点,倒排时间,逐级抓好督促指导,逐市县挂账销号。要全面完成流程和人员集成,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王广华提出,要聚焦重点区域提高登记率,将尚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工作重点,未开展地籍调查的,尽快开展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已完成地籍调查的,按照简便易行的方法补充调查农房信息。不得通过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让“农民的事情农民办”。
他说,各地要以2023年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任务为目标,抓好重点区域工作,国家层面,重点对海河、珠江、淮河、部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部分重点国有林区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省级层面,完成一批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森林草原的所有权确权登记,形成标准化的流程和规范。
王广华指出,要规范做好全类型不动产登记,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移交问题,规范开展林权登记,加强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专项登记的规范化制度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建议政府明确政策,部门形成合力,持续开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及时反馈登记中发现的前端管理环节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并促进规范,防止产生新的企业和群众难登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