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有效应对虚假奇葩诉讼创新机制向滥诉行为“亮红灯”
人民法院有效应对虚假奇葩诉讼创新机制向滥诉行为“亮红灯”
2017-07-2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因感觉演员赵薇“在电视中瞪他”,一位当事人竟要求法院对此予以立案登记。这是立案登记制施行之初,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接到的一个“奇葩诉讼”。
据了解,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启动立案登记制改革,而人民法院在践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时,诉讼案件一度出现大幅增长,一些虚假奇葩等滥诉行为也随之增多,这既让法院难以承受繁重的办案压力,又让社会不断质疑司法效率和公正。
对此,各地法院不断创新机制,积极有效向滥诉行为“亮红灯”,不仅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也进一步维护了司法权威与司法公正。
虚假奇葩诉讼屡见不鲜
一市民走路时不慎踩翻井盖受伤,欲告井盖并提出2000元赔偿诉求;一人到法院起诉童星林妙可,只因其在林妙可的微博上多次留言未收到回复……
事实上,类似的“奇葩诉讼”,浦东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早已屡见不鲜。
童凌说,曾有一名当事人因夫妻俩闹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男方竟然跑到法院来要求立案让妻子赶快回家。
还有更“奇葩”的,一名当事人认为他是受了苹果6s手机广告词“唯一的不同是处处不同”的影响,才从购买苹果6变成了苹果6s,结果当他购买手机后发现两者之间似乎并没有太大不同,于是向法院起诉返还购货款及货款的三倍作为赔偿金。
除“奇葩”诉讼外,一些虚假诉讼也屡见报端,它就像一颗毒瘤,不仅挑战司法权威、冲击社会诚信,还损害他人利益并扰乱诉讼秩序。
就在今年,江苏省沭阳县两兄弟因生意亏损欠债,二人竟以伪造借条的方式提起了虚假诉讼。
据了解,陈某与李某系表兄弟,陈某做生意失败欠下大笔债务后,其财产都被法院冻结保全。
2014年11月,两兄弟打起了歪点子,他们商量在陈某原本欠李某180万元债务的基础上,伪造借条及银行转账记录,另行编造120万元债务。
2015年10月,李某以陈某欠款300万元为由,向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终,陈某与李某的“诡计”被识破,后经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增大法院压力影响公正
童凌告诉记者,需要明确的是,“有案必立”指的是符合立案要件的案件法院必须要予以立案登记,法院对滥诉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否则不仅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更无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家雄说,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一方面基于审查标准的降低、立案程序的简化、诉讼程序开始于诉状递交之时等改革要求,另一方面基于部分当事人法律素养不高,对立案登记制的不理解,不可避免地让许多“不应该起诉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
在徐家雄看来,所谓的“不应该起诉案件”包括已依法终结的信访老案重复起诉,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在不同法院同时起诉,已终审判决的案件重新起诉,有明显不具备起诉要件坚持起诉等情况,而这些滥诉行为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还损害了善意诉讼人的利益。
童凌说,如果法官都把时间浪费在应对这些虚假奇葩诉讼上,就很难再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那些亟待解决的案子,尤其是在法院办案压力日渐增大的今天,更不能允许有类似情况出现。
童凌告诉记者,对于不符合立案要件的诉讼,法院会尽力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原因,并为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尽力扭转那种“既然有了立案登记制,那么当事人到了法院就要为其立案”的认识误区。
识破制裁虚假诉讼行为
在应对滥诉行为上,各地法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就有自己的妙招。
房山区法院民四庭法官王然告诉记者,今年前5个月,房山区法院在审结的596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发现有88件可能存在虚假诉讼和虚假陈述,占民间借贷案件总数的14.76%。
据了解,上述案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8件,占比20.45%;原告经释明后变更诉讼请求的50件,占比56.82%;自动撤诉的20件,占比22.73%。
房山区法院民四庭庭长厉莉说,当前,民商事审判领域虚假诉讼频发,房山区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探索识破和打击虚假诉讼的途径和方法,在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审理中逐步探索出“一警示、两承诺、N释明”的模式。
厉莉解释说,开庭前法官会向当事人发放“虚假诉讼行为案例警示录”,要求当事人面向国徽宣读并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在审判的各个流程节点反复进行虚假诉讼风险提示;同时,对于在庭前阅卷中发现有虚假诉讼可能性的案件,法官还会在开庭前召开合议庭会议或提请召开法官会议;庭审中,法官也会对双方当事人,对当事人与证人视具体情况采用“背对背”询问、“隔离质证”等审理模式,从各个途径发现并识破虚假诉讼行为。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林英峰介绍说,早在2016年8月,青岛中院就对做好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通过加强对全市法院法官的培训,提高法官识别、防范虚假诉讼的能力,把识别防范虚假诉讼工作落实到立案、庭审、裁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让虚假诉讼行为无所遁形,并通过用足用好各类制裁措施,依法及时让虚假诉讼者得到应有的惩戒,切实发挥法律威慑作用。
一番努力之下,大量虚假奇葩诉讼得到了有效过滤,众多恶意诉讼行为得到了应有惩戒,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