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直面公证工作改革三大问题 明确改革时间表
司法部直面公证工作改革三大问题 明确改革时间表
2017-07-18 来源: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哈尔滨7月17日讯 记者王芳 17日,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会上,司法部部长张军明确指出,“实践表明,实行灵活机制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或者合作制公证机构,公证事业都有较大的发展,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明显更强,发挥的作用更大。公证体制改革早改早受益,不改无异于‘慢性自杀’。”
据了解,自2000年提出公证机构体制行政转事业改革任务至今已有17年。目前,在全国3001家公证机构中,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仍有894家,占比近三成。事业体制1984家,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家。在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中,全额拨款的公证机构811家,差额拨款220家,自收自支953家。而且,不同体制的公证机构所制定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那么,造成公证机构行政体制改革难的原因是什么呢?
对此,张军直面问题,毫不回避地指出三大因素,“首先,是司法行政机关不愿改。因为“管办合一”有巨大的利益在里面。其次,是公证机构不想改。拥有既是公证员,又是行政干部的双重身份,改制之后难以适应压力。说到底是‘既要帽子、又要票子’。再有,就是机构编制政策尚不到位,有的可能想改也难,或者是以上情况兼而有之。
“我认为,影响改革进程固然有客观因素,但主观方面思想认识问题是主要原因。公证机构改革,不改不行,改晚了也不行。”,张军感慨道。
既然,公证机构体制不顺问题是影响公证事业发展的突出因素。那么,公证机构要怎么改、改成什么样呢?
对于这个问题,张军认为,要按照中央关于公证机构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完善配套扶持政策,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在创新编制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上下功夫。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严格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而,激发、增强公证工作活力。
张军说,“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司法行政部门责无旁贷,必须实实在在地把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凡是有行政转事业改革任务的省份,要确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紧分解任务、倒排工期、落实责任。今年年底前,行政体制公证处都要改革到位。改革中的具体问题,要依法依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地推进解决。”
对于公证工作改革何时到位,张军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9月底前,各地要拿出改革方案,提出积极有力、稳妥推进改革的建议,呈报司法厅。司法厅经研究后汇总意见呈报司法部。今年年底前,行政体制公证处都要改革到位。今年底未完成改制任务的省份,司法厅长要向省政府和司法部写出报告说明原因。”
张军强调,“只要我们为工作、为事业、为党负责,为民谋利无一己之私,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改革中的具体问题,要依法依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地推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