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法官律师可互相评价
大连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法官律师可互相评价
2015-09-18 来源: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大连9月17日电 记者张国强 通讯员晋晓兵 今天下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该市首次对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作出规定。
《意见》提出建立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对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律师共同关注、争议较大的实务问题以及新法律法规的理解问题,可以采取专题讲座、案例评析、学术研究、联合培训等方式,搭建业务交流互动平台,凝聚法律职业共识。
《意见》提出建立相互评价制度。法官和律师可以通过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对彼此的业务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相互评价,对于法官和律师因违反职业操守引起的违法违纪案件,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通力合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规定律师出示律师证、出庭通知书或者其他证明执业需要的手续后即可出入法院、法庭;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阅卷服务区,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拍照案卷材料提供便利;设立律师更衣室,方便律师候庭和更换律师袍。
据了解,《意见》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