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人民享有美好生活的法律制度-民事纠纷诉讼找百善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许安标
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2021年07月06日 15:16:01
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是立法工作和法学研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更大成就的根本遵循和指引。法治是人民幸福、民族复兴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在波澜壮阔的一百年里,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等一系列弥足珍贵的法治经验。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在新的赶考路上,立法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立法必须坚持党的坚强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自觉将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要学深悟透、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十一个坚持”精神内涵融会贯通,原原本本、扎扎实实地体现到立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法律法规的每一项制度中。要吃透党中央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代立法工作担负的使命责任,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完成好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体现到立法上,就是要坚持立法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使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把握适当加快的原则,深入研究和把握立法规律,坚持急用先行,加强小切口立法,区分轻重缓急,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立法效率。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自觉遵循规律,畅通民意渠道,扩大公民参与,更好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以良法促进发展、实现善治。